? 根據《中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要求開展本次調查工作,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條提出針對重點污染行業工業場地變更使用用途的地塊,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因此,我司在接到武漢融灝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后,經過現場踏勘、資料收集、網上查找、人員訪談,收集了地塊內有關當前和歷史使用過程中可能污染源的資料,實施了調查取樣工作。
? 此次調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法標準《場地環境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4)有關場地調查初步采樣監測點位布設的原則,在調查區域共布設22個土壤調查點位,編號1~22;3個地下水取樣點位W-1至W-3,同時依據技術導則要求在場外布設一個土壤和地下水對照點。另外根據評審會專家要求,在5號點位即原電鍍車間繼續進行加密加深采樣送檢,5號點位加深取樣計劃在5米,垂直5米土壤為黏土層。并依據 《 土 壤 環 境 質 量 建 設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風 險 管 控 標 準 》(GB36600-2018)的相關規定,對該標準中的必測項目全部進行檢測,考慮到調查場地原有的生產工藝,對其特征污染物進行了檢測。共采集76個土壤樣品,5個地下水樣品,檢測了重金屬、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共45 個項目。
? ?根據有關的環境質量標準如《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按照直接標準對比法對調查區域土壤環境質量進行了較全面的分析評價,得出如下結論:
(1)該場地土壤環境質量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篩選值(一類用地)標準;
(2)檢測樣品中地下水環境質量滿足地下水質量分類中三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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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公示期間,如對結果有異議,請向建設單位、調查單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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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單位:武漢融灝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聯系電話:027-82260726
2、調查單位:武漢凈康源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聯系人:祝工
? 聯系電話:027-8369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