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調查地塊為原武漢市農業機械供應公司地塊,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常青街66號,現狀用途為醫療、餐飲業、零售商業,未來規劃為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綠地與廣場用地。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二類用地類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以及國家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下發的《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文件精神,在企業置換場地功能轉化前,需要對其土壤環境質量進行調查與評價,為土地利用功能轉型提供參考依據,更重要的是在本階段全國對土壤環境質量調查工作極為重視,為國家正在進行全面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數據支撐。
? ? ? ?因此受武漢市江漢區土地整理儲備事務中心委托,我司八月下旬進行了現場鉆探和采樣分析,經過現場踏勘、資料收集、人員訪談和采樣分析等環境調查工作,收集了調查地塊內的歷史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污染源的資料,并根據采樣及檢測結果分析,編制了《原武漢市農業機械供應公司地塊土壤環境質量初步調查報告》。
? ? ? ?由于該調查地塊用地范圍、工作單元明確,因此采用系統布點法與專業判斷布點法結合布點,在調查地塊內布設11個土壤采樣點S1~S11,以及3個地下水監測井GW1~GW3。布設點位數量達到了40m*40m的要求。根據現場踏勘發現百姓醫院的危廢暫存間目前為閑置狀態,地表并未發現污染痕跡,無遺留污染物。在危廢暫存間門口布設S11,在門診部、行政辦公區、藥房及倉庫布設S1~S6。在調查地塊三五酒店租賃部分布設S7~S10。在調查區域內共布設3個深度為7.5 m地下水采樣井GW1~GW3,其中GW1布設在藥房及倉庫內,GW2布設在酒店大廳,GW3布設在駕校練車范圍。
? ? ? 初步采樣調查期間,采用專業判斷布點法在地塊內共布設 10 個?6 m土壤取樣點,1個 9 m取樣點,另外,地塊外布設?1?個土壤對照點。共安裝?4 個?7.5?m地下水監測井,共取 4 個地下水樣品。共?52 個(含平行樣及對照點),土壤樣品檢測因子參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基本項目 45 項目(重金屬7項、揮發性有機物27項、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土壤pH和石油烴(C10-C40)。
? ? ? ?土壤樣品分析結果:地塊土壤pH值范圍為 7.26~8.99在標準范圍內。砷、銅、鉛、鎳、鎘和汞均有檢出,但未超標,六價鉻未檢出。所有土壤樣品所測重金屬指標含量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二類用地篩選值。揮發性有機物未檢出、半揮發性有機物有檢出,石油烴(C10-C40)有檢出,但含量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
? ? ? 對調查區域土壤環境質量進行了全面的分析評價,得出如下結論:
? ? (1)本次數據檢測符合國家標準,真實可靠,檢測單位具有檢測資質證書。
? ? (2)該地塊土壤環境質量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
? ? (3)該地塊地下水環境質量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質標準。
? ? (4)基于現場調查結果,地塊土壤中各項污染物含量不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二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且滿足一類用地類型標準,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可用于后續地塊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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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 ?公示期間,如對結果有異議,請向建設單位、調查單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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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建設單位:武漢市江漢區土地整理儲備事務中心
? ? ? ? ? 聯系人:魏工
? ? 2、調查單位:武漢棕地生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聯系人:陳工
? ? ? ? ? 聯系電話:027-83698919